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会议之前,已将议案的相关资料提交我们审查。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资料的基础上,

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中拟审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

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区域用气的稳

定。新增后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人形成任何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

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林彬____________________

陈秋雄____________________

廖仲敏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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