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3-056


(相关资料图)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19,350,39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57%)的股东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股

份”)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0 万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实施期限为自

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实

施期限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

  公司近日收到中牧股份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中牧股份持有公司股份 119,350,3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股东名称            股份取得方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IPO 前取得      116,751,753    19.14%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取得        2,598,640     0.43%

           合计持有股份                119,350,393    19.5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份,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金达威股份。

   中牧股份将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依据规定,中牧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金

达威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6,099,347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金达威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12,198,695 股)。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实施期限为

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中牧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201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8

日)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

份。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

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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